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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买房送车位到底是该如何回事

来源:策医健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依据规定,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如果开发商承诺送出去的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起诉,要求开发商赠送车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依据规定,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如果开发商承诺送出去的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依据规定,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如果开发商承诺送出去的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向起诉,要求开发商赠送车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依据规定,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如果开发商承诺送出去的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常不可以的,具体看是否有产权,如果有产权就可以买卖,如果没有产权就不可以买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纠纷解决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做具体分析,也可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1种观点: 买房时车位真的是开发商送的吗需要看开发商是否是送的车位。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人防车库禁止买卖。根据现行的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也是禁止买卖的,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无权出售。第二,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车位、车库的时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有关工作人员解释,按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库。第三,应将车位相关细则写进合同。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最好将车位细则写进合同。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如果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进的,购房者和开发商就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配有平面图。购房者如果是先买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就上述详细事项都应有具体说明,并将合同另行备案。

第2种观点: 一、开发商把车位卖给第三方合法吗1、开发商是可以将小区停车位卖给第三方公司的。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认为开发商不能将车位卖给非业主,但是开发商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公司的行为必须是在经过全体业主对于车位的需求放弃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也就是开发商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满足所有业主的需求后,所有未购车位业主明确不租不买的情况下,开发商才可以对外处置剩余车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小区停车服务费具体服务分为什么1、管理服务。即提供停车场清洁、灯光、消防设施等管理服务,不提供车辆保管服务,对车辆安全不负责任,收费相对较低;2、保管服务。对车辆具有保管义务,车辆发生安全责任,有赔偿义务,收费高;3、管理和保管兼顾服务。即兼顾一定的保管义务,车辆失窃、损坏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一、开发商有权卖小区车位吗1、开发商是否有权卖小区车位,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地上车位属于规划内车位,处分权归开发企业,包括出售、出租、赠与等,开发商可以卖;(2)如果地上车位属于规划外车位的停车位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则不可以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开发商可以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吗开发商不可以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建设的成本是纳入到住宅小区的建设成本中的,并由全体业主分担,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将所收费用纳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中,由全体业主共同受益。小区车位,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之外的人时,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

第1种观点: 1、搞清楚送的是车位产权还是车位使用权如果是产权车位,还需要签订购车位合同,其中合同中车位的费用,正常标注,但购房合同中的价格要将车位这一部分价格减去。如果送车位使用权,一般签订协议,多数情况下,所谓的送车位送的都是车位使用权。2、送不等于免费购房送车位,停车位是免费的,但停车却未必。许多楼盘的物业公司都会向在小区内停车的住户收取管理费,此项费用不同于车位租金,无论是购买停车位的业主还是租用停车位的业主都需要支付。3、弄清送车位的条件弄清是不是只有购买开发商指定的户型、楼栋或者楼层才能获赠车位。4、送车位的房源均价可能高于楼盘均价停车位尤其是位于地下的停车位,建筑成本要高于普通住宅产品。车位送出去的同时,为了弥补损失的成本,开发商可能会给房子“涨”一点价,即羊毛出在羊身上。面对开发商买房送车位的宣传,一定要谨慎考察,问清楚是送车位名额还是真的送车位,必要时将承诺写进合同,以免后患。送车位产权的性质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有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依据规定,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如果开发商承诺送出去的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处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2种观点: 一、开发商有权卖小区车位吗1、开发商是否有权卖小区车位,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地上车位属于规划内车位,处分权归开发企业,包括出售、出租、赠与等,开发商可以卖;(2)如果地上车位属于规划外车位的停车位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则不可以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二、开发商可以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吗开发商不可以将车位卖给非业主。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建设的成本是纳入到住宅小区的建设成本中的,并由全体业主分担,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将所收费用纳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中,由全体业主共同受益。小区车位,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开发商将车位出租给业主之外的人时,不得影响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

第3种观点: 如果开发商承诺送出去的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处置。面对开发商的宣传,需要:1、搞清楚送的是车位产权还是车位使用权;2、送不等于免费;3、弄清送车位的条件;4、送车位的房源均价可能高于楼盘均价。一、业主单方对共有部分享有哪些权利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同时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这说明,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伴随专有物权同生同灭的。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条规定强调的是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和车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也就是说,业主对开发商出售的车库和车位享有优先满足权,而占用共有道路和场地的停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所有业主都有同等的使用权。4、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一规定强调的是业主必须接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制约的义务,同时业主行使个人物权时必须履行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义务。目前在许多地方,业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自己的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经常发生,由于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无法行使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那么《民法典》的此项规定,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5、业主应该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和分摊公共面积、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的义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二、小区电动车停地下车库还收费吗?如果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收费则不合理。小区停车位是否应当收费,关键在于该停车位是否属于规划范围内,对于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属于开发商所有;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车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三、民法典关于地下室使用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不能相分割的原则,如果不能取得特定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则不能取得该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的所有权,因此地下车库不可能单独获得土地使用权,地下车库所使用的土地是业主交纳土地使用费的土地,该小区土地面积已经全部分摊到全体业主,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为该小区的业主所享有,开发商不再享有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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